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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阿逼家翻到這個街頭塗鴉藝術家的書
之前只簡單的看了一下他塗鴉的照片
今兒個瞇到他寫的文字
阿哈 很妙
在十八歲那年,我花了一個晚上想用銀色的泡泡大字體在火車上塗上了『又誤點了』。
英國的交通警察出現,我火速衝向荊棘叢裡頭,逃跑,還扯破了衣服。
其他同夥順利跑到車廂上,消失的無影無蹤,
我就在垃圾車底下躲了一個鐘頭,全身沾滿引擎漏出的油。
我躺在那裡,豎起耳朵聽鐵軌上警察的動靜,突然間我領悟了:
我必須把塗鴉的時間減半,要不就乾脆放棄。
我盯著油箱底盤上的模版盤子,發現我可以模仿那種形式,讓每個字母高達三呎。
我終於回家,爬到床上,躺在女朋友的身邊。
我告訴他,那天晚上我獲得靈啟。
她叫我不要在嗑藥了,因為那對心臟不好。
鄉村饒舌
假如你是在一座沒有地鐵火車的小鎮長大,
就得另外找地方塗鴉。
說來容易做來難,
因為多數地鐵駕駛部會帶著獵槍到處晃。
(同頁中的牛,開心的接受了塗鴉在身上!)
每段話到了最後都跳了三層樓高再哈哈大笑,酷ㄟ!
the key to making great art is all in the composition
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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