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阿逼家翻到這個街頭塗鴉藝術家的書

之前只簡單的看了一下他塗鴉的照片

今兒個瞇到他寫的文字

 

阿哈 很妙

 

在十八歲那年,我花了一個晚上想用銀色的泡泡大字體在火車上塗上了『又誤點了』。

英國的交通警察出現,我火速衝向荊棘叢裡頭,逃跑,還扯破了衣服。

其他同夥順利跑到車廂上,消失的無影無蹤,

我就在垃圾車底下躲了一個鐘頭,全身沾滿引擎漏出的油。

我躺在那裡,豎起耳朵聽鐵軌上警察的動靜,突然間我領悟了:

我必須把塗鴉的時間減半,要不就乾脆放棄。

我盯著油箱底盤上的模版盤子,發現我可以模仿那種形式,讓每個字母高達三呎。

我終於回家,爬到床上,躺在女朋友的身邊。

我告訴他,那天晚上我獲得靈啟。

她叫我不要在嗑藥了,因為那對心臟不好。

 

 

鄉村饒舌

假如你是在一座沒有地鐵火車的小鎮長大,

就得另外找地方塗鴉。

說來容易做來難,

因為多數地鐵駕駛部會帶著獵槍到處晃。

(同頁中的牛,開心的接受了塗鴉在身上!)

 

 

每段話到了最後都跳了三層樓高再哈哈大笑,酷ㄟ!

 

 

the key to making great art is all in the composition

不是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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